哈尔滨唯一具有俄文广告的历史建筑被拆毁

哈尔滨唯一具有俄文广告的历史建筑被拆毁

文/摄 曾一智 原文发表于《黑龙江日报》 2013-05-28

26日中午,笔者接到道外区居民打来的电话,称北头道街19号那座有俄文的小楼正在拆除中。由于是星期天,无法找到规划局工作人员核实,就直接赶往现场。

笔者赶到时,这座小楼最精美也是最珍贵的上半部已经化为乌有,一楼左侧那几个“X裘皮店”的字迹仍在,右侧拆掉商家的装修后露出的匾额上有“X记皮庄”的字样,这块水泥匾下还露出两个带花饰的匾托。楼前堆满9公分厚,26公分宽的长长的木料和碎砖及整段的砖垛。

正在被破坏的保护建筑

正在被破坏的保护建筑

建筑原貌

建筑原貌

询问楼下几个看起来像是工头的人拆除的原因,回答:这楼已经由市房屋安全鉴定办鉴定为危房,昨天把楼里的8户居民搬出来以后实施拆除。笔者再问:“这座楼是历史建筑,如果是危房首先应该采取措施抢险加固,为什么一拆了之?”回答:“所有的手续都有。人命重要还是房子重要?”

笔者观察到,老楼的墙上钉着红色的牌子,上书“此栋房屋危险、严禁靠近、请您绕行”字样,还贴着两张白纸,将镜头拉近,发现果然是“危房抢险通知书”,落款是“道外区房产经营公司第一分公司”,并且未盖公章。该通知称“经哈尔滨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此处房屋为危险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不能正常居住或者使用。”

工人正在络绎不绝地向楼下扔木料,还有人费力地抡大锤猛砸山墙和原老字号匾额位置的墙体,半天也砸不下几块砖。于是换上电镐操作。用电镐足足钻了一个小时,那不到一米宽的匾额位置墙体竟然只凿下一多半。而山墙的拆除显然也非易事,换了几个人狂抡大锤,折腾一下午才搞定。居民说,二楼的墙垛砸了一上午才砸下来。如此结实的“危楼”可不多见。

这座建筑是哈尔滨现存惟一带有俄文广告的老楼,楼上的俄文是十几年前一个热爱哈尔滨的澳大利亚籍老俄侨尼古拉·扎伊卡发现的,他告诉笔者时的惊喜至今犹在耳边。檐口下那行俄文是介绍自家工厂加工的各类毛皮,檐上女儿墙的三个柱子上的灰塑可就完全是中式的了,左鹤右鹿暗含鹿鹤同春之意,中间柱顶上的“状元”二字尤其引人注目。这可称真正的中西合璧。

这十几年也不知有多少研究哈尔滨俄侨历史的中外学者和游客来这里看望过这座老楼,老楼如同哈尔滨百年历史的见证。其珍贵的历史价值毋庸置言,更何况2010年哈尔滨市政府正式公布的第四批历史建筑中就有这处建筑,本该慎重对待,依法保护。即使是危房,也该在将居民迁出后,尽快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抢险加固。

27日上午,笔者拨通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的电话,询问以危房为由拆除这处历史建筑是否到规划局履行报批手续,对方肯定地答复:没有到我们这里办理任何手续。并且立即通知规划执法监察局去现场责令施工单位停工。

哈尔滨这座城市又丢失了一处珍贵的历史建筑。

《哈尔滨唯一具有俄文广告的历史建筑被拆毁》后续报道

文/摄 曾一智   原文发表于《黑龙江日报》 2013-05-29

《哈尔滨唯一具有俄文广告的历史建筑被拆毁》一文见报后,得到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名城保护规划管理处的反馈:发生此事后,已经由规划执法监察局去现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然后将研究如何进一步采取措施。同时强调,以危房为由拆除历史建筑没有任何道理。

笔者再去现场调查,北头道街19号楼残存一楼和二楼部分墙体,楼前的木料和砖垛已经被清理干净,原本在墙脚位置的历史建筑标志牌已不见踪影。又发现北二道街有三处建筑已经拆除,还有两处建筑也钉上写有“此栋房屋危险、严禁靠近、请您绕行”字样的红色牌子。这两处建筑恰恰是这条街最精美的建筑,与升平二道街交界的那座三层老楼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确定的不可移动文物中华栈旧址。

经了解,中华栈旧址在民国年间为一家旅馆,建国后也始终作为旅馆使用,内部精美的木结构回廊、门窗等保留完好。2011年5月该地区启动征收以后,此楼基本腾空,然而却于同年8月发生不明原因的火灾,楼内被焚毁。两年来,没有任何单位对这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抢救性保护修缮。北二道街15号体量不大,女儿墙及檐口都有精美花饰,一楼门额也有老字号印迹。这两处楼房与北头道街19号有俄文广告的历史建筑一样,都属于公房,处于道外传统商市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按法规理应得到保护。

笔者在哈尔滨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了解到,他们的确给北头道街19号历史建筑做过危房鉴定报告,但并未做出拆除建议。至于对其余已经钉上红色警示牌的建筑是否出具危房鉴定报告,工作人员没有回复。笔者特地向哈尔滨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由于北头道街、北二道街处于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其中有很多历史建筑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即使是危房,也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抢险加固式的保护,而不是一拆了之。因此在向道外区相关部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时,应及时通知规划部门和文物部门采取措施。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既然北头道街19号历史建筑的房屋所有人是道外区房产经营公司第一分公司,那长期以来损坏不修导致珍贵历史建筑灭失的法律责任由谁来负十分明显。其余建筑亦同理。若再发生以危房为由擅自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的建筑的行为,必须首先由此追责。

相关阅读:刻有俄文的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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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条评论

  1. HIT

    行动起来,别让这帮畜生把文化埋掉!

    • 多一次转发,多一次呼吁,多一次踏查,就是多一次表明态度

  2. 每次去道外,我都特意去看看这里,这些老建筑受到的苦难已经太多了,就像一位位风烛残年的老人,什么时候政府才能把“他们”重视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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