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人历来注重教育。他们在哈尔滨兴办教育,所办的哈尔滨法政大学(1920—1937)在黑龙江教育史及世界俄侨教育史上都占有重要的位置。
一、社会背景
1898年,东清铁路开工,大批俄国人涌进哈尔滨。1902年,在哈尔滨不包括俄国军队和铁路员工,仅俄国侨民就有12000人。日俄战争后到20年代末,又有两股大的俄人潮流汇入哈尔滨。第一股发生于1905年以后。日俄战争中沙俄溃败,铁路沿线的沙俄官兵、工人及其家属们退守东清铁路主线,特别是哈尔滨。至1912年,哈尔滨市俄国人就达到43091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63.7%。第二股发生在1917年以后。高尔察克溃败后,其部下官兵、富农、知识分子、官僚政客、部分群众逃入黑龙江,并大部分聚集于哈尔滨。至1920年,哈尔滨俄侨人数攀至131073。
在考察一所学校办学时,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其办学条件,哈尔滨法政大学也不例外。而教育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哈尔滨当时庞大的俄侨数量为其开办提供了丰富的生源基础。
另一个事实说明在当时哈尔滨存在着大量俄侨青年,他们无法继续在沙俄接受完高等教育,在哈尔滨,他们渴望接受高等教育:1917—1935年在哈尔滨有过一个“俄国大学生协会”,该协会吸纳了因革命和战事无法在帝俄接受完高等教育的青年,成员多达千余人。
早在1918年6月2日,以中东铁路局商校校长Н.В.博罗佐夫为主席的“哈尔滨大学促进会”(下称“大促会”)就派员至托木斯克大学、托木斯克技术学院商谈在哈尔滨组建高等技术院校事宜。但是两校教师无人愿前往哈尔滨任教,计划不了了之。
而高尔察克溃败后,其治下鄂木斯克理工学院、鄂木斯克农学院的教师们涌至哈尔滨。哈尔滨的俄侨们正为没有师资发愁。这批人的到来正好解决了难题。这为法政大学的建立创造了师资条件。
俄国人在哈尔滨从事教育活动。到1920年初,俄侨在哈尔滨初步建成了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基本满足了大部分俄侨子女对初、中等教育的需求[1],且中学毕业生可以至沙俄的高校接受大学教育。所以,在哈尔滨没有一所俄人高校这一事实并没有成为在哈俄侨们的突出问题。但是20年代之后,情况发生变化。十月革命为哈尔滨带来了大量俄侨,同时也切断了沙俄与哈尔滨的往来关系,年轻人无法去沙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大量俄侨青年失学,下一代的教育问题凸显。俄侨们请流亡教师们开堂授课,而这些教师正好也需要一份工作。高等院校的建立便成为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2]。
在Н.В.博罗佐夫的帮助下,哈尔滨法政大学前身——哈尔滨高等经济法律专门学校(下称“经法校”)于1920年3月1日成立。
二、办学初期
经法校校址在大直街与工程师街交角处的铁路立商务学校内(现哈工大理工学院微机培训中心)。经法校年经费可达8000金卢布[3],经费来源为哈尔滨大促会、哈尔滨市董事会及中东铁路局。
法大在经法校时期负责人为著名学者、路标转换派人士Н.В.乌斯特里亚洛夫和Н.И.米罗柳博夫(1920年末继任)。授课教师皆为学界精英。听课生数量达98人(75名正式学生,23名旁听生)。此时经法校还设立了预科,专招中国学生,授以俄语。预科班毕业后,毕业生可直接升入经法校本科就读。
1922年,经法校与海参崴的国立远东大学(下称“远大”)建立了校际联系,远大允许经法校的毕业生参加远大的毕业考试,如果通过,则颁给远大正式的毕业证。为此,远大和经法校还专门成立了以著名法学专家В.А.梁赞诺夫斯基为首的六人毕业考试委员会负责该项事宜。1922年7月1日,经法校更名为哈尔滨法政大学。
好景未长,1922年10月,滨海地区由苏联收复。刚刚建立起来的校际联系被迫中断。法大不得不自己发放毕业证。
经法校成立初期,哈尔滨的俄侨群体又有了变化。1922年,红军占领海参崴。不接受苏维埃政权的俄罗斯人出走,他们多数来到了哈尔滨。哈尔滨俄侨人口于1922年达到历史最高点,达155402人。
法大办学按亚历山大三世1884年颁布的《大学章程》开展。初时只有法律科,分设法律系和东方法律系。课程有罗马法与诉讼程序、民法、商法、刑法、俄国法律史、国家法、国际法、行政法、财政法、教会法、政治经济学及统计学、法律百科及法律哲学史、俄文等。1923年后,在教学内容中加入中国法律课程。中国与苏联恢复关系后,法大还加设了苏联的法律课程。
三、繁荣发展
1924年,《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签订,苏联势力进入中东铁路局。形势转变使得白俄纷纷离去。虽然俄人数量锐减,但是法大的发展并未停滞不前,因为中东铁路局为控制法大,给法大给予了大力支持:铁路局加大了对法大的财政力度,并保留了法大位于铁路立商务学校的授课地点;学校图书馆、出版社得以发展;法大学术刊物《法政大学院季刊》于1925年开始出版;至1929年,法大图书馆藏书量达4000余册;学生数量几乎翻了一番,且在1/4的学生拖欠学费的情况下,法大亦有力承担;法大还增设经济科,由铁路经济系及东方经济系组成,前者后来又分为铁路系和商学系。
1924年,法大领导层发生变动。系主任(1)换为В.А.梁赞诺夫斯基。
四、败象初显
1920—1929年是法大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的发展期。之后在1929—1937年间,法大则经历了经费缩减、步履艰难的衰败期。
1929年3月1日,根据东省特别区长官公署107号令,哈尔滨法政大学改为公立,校名改为东省特别区法政大学,1920年设的预科班改组为特区法大汉文部,原哈尔滨法政大学则成为特区法大俄文部。学校管理层发生变化。俄人不再担任学校的最高领导人。东省特别区教育厅长张国忱(后改为吕荣寰)任特区法大校长。法大财政自主权被剥夺,经费由特区行政长官公署拨给。В.А.梁赞诺夫斯基拒任俄文部主任,著名法学专家、彼得堡大学法律系毕业的В.В.恩格尔菲尔德继任。教授会议得以保留。然而至此,法大作为一所按西式办学的俄人高校,已经不复存在。
中方管理层要求新生用中文听课,要求拖欠学费的学生支付欠款。铁路立商务学校的免费校舍被收回,办学不得不迁往南岗耀景街一处俄式平房内。1929年新生没有招上来。1930年,В.В.恩格尔菲尔德在教授大会上以“身体状况不佳”为由提出辞职。教授大会接受了辞呈并授予Н.И.尼基福罗夫主任职权。
五、法大终结
1932年,日本侵占哈尔滨,法大景况不甚乐观。主要原因有:一是伪满俄侨事务局严控境内的俄侨,俄侨没有事务局的推荐,则无法找到工作;在伪满境内或出境旅游也要凭事务局签发的路条[4],这使得法大的教研活动受到严密控制;二是1935年苏联将中东铁路卖给伪满洲国,在中东铁路工作的苏联公民撤回国,俄人数量锐减。光苏籍俄侨就从1932年的21839人减至1937年的578人。法大生源、师源严重不足。
为挽救学校,1936年3月1日,1925年成立的私立哈尔滨师范学院并入。但是很快,师范学院于1937年1月1日停办。
五个月后的6月1日,法大关闭。其经济科的商学系并入1937年成立的俄侨事务局高等商学院。1937年10月2日,法大举行最后一次公开教授会议。同年12月11日,在马迭尔宾馆举行最后一届法政大学毕业生晚宴。
六、学术活动
法大存在时间仅为18年,但开展了丰富的学术活动。学术活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出版学术著作和对外学术交流。
创办《法政大学院季刊》(下称《季刊》)是法大学术活动的一大内容。《季刊》是法大学报,从1925年开始出版。该期刊一共刊印12期,1925年至1928年间出了8期,1929年至学校关闭一共出了4期。法大教师在《季刊》上积极讨论当时远东各国的法律问题,尤其是中国的法律问题。当中研究中国的论文有:《现代中国伦理问题》、《中华民国新刑法》、《中国不动产法律关系》、《中国新民法》、《中国山地法》、《中国林业法》、《中国土地法》、《中国的议会及议会制度》、《中国国家法概论》、《外国租界在中国的法律地位》、《中国林业法和北满林业经济》、《中国股份法概要》等。
和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是法大学术活动的另一重要内容。教师们至欧、美、日等地参加了各种考察、会议、论文答辩活动,并与加利福尼亚大学、华盛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芝加哥大学[5]、布拉格法政大学等学府建立了校际联系。
七、师资队伍
法大教师队伍由一批著名的学者、专家组成。他们大多毕业于欧洲著名学府。超过80位教师在法大任过教。其中有16位教授、2位副教授、5位编外副教授。构成法大各课目俄籍教师如下:
法学:Г.К.金斯、Н.И.米罗柳博夫、М.Н.叶尔绍夫、В.А.奥夫钦尼科夫、Н.И.科汉诺夫斯基、В.А.梁赞诺夫斯基、Г.Г.捷利贝格、Н.В.乌斯特里亚洛夫、В.В.恩格尔菲尔德、Ф.А.瓦尔登、К.Г.兹韦列夫、С.Ф.基钦、М.М.沙拉班诺夫;
经济地理学:В.В.拉曼斯基;
经济和商业:М.В.阿布罗西莫夫、А.Н.维特、И.И.谢列布连尼科夫、Н.А.谢特尼茨基、К.И.扎伊采夫、Е.Е.亚什诺夫;
铁路:Н.Х.尼鲁斯、А.А.涅奥皮哈诺夫;
历史:Н.И.尼基福罗夫、Н.Е.埃斯别洛夫;
宗教法:Н.Ф.沃兹涅先斯基;
法医学、司法神经病学:Н.Ф.奥尔洛夫;
保险学:П.Г.托尔什米亚科夫;
汉学:К.В.乌斯片斯基、И.Г.巴拉诺夫、С.Н.乌索夫和В.Г.赛贝尔利赫;
高等数学:О.О.斯莫尔切夫斯基;
统计学:Н.П.瑟苏耶夫;
会计学:И.И.戈格瓦泽;
日语:М.М.沙拉班诺夫;
英语:Г.В.米特切利、И.Г.克鲁格里克、Ф.Г.维季克、Д.П.托马松—福缅科;
拉丁语:Н.Д.米罗诺夫。
法大还聘任中国教员。我国著名历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侯外庐先生就曾在1930年以后在哈尔滨法政大学任教授,讲授经济思想史等课程[6]。
法大教师们或在其他学校兼职任教,或在中东铁路供职,或在新闻界活跃,或在金融业工作。他们在当时哈尔滨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八、学生情况
1928年左右,法大学费为半年交40元哈大洋,外加讲义费30元哈大洋[7]。尽管有部分学员交不起学费,但是法大允许学生拖欠学费听课。而且很多中国学生为了学习俄语,在法大以旁听生的身份学习。表1显示了法大历年学生数量(含旁听生和正式生)变化及历年毕业生人数。
表1:法大历年学生数量统计(2)
学年 |
数量(含旁听生和正式生) |
正式毕业生人数 |
||
法学科 |
经济科 |
合计 |
||
1920 |
98 |
0 |
0 |
0 |
1920/1921 |
91 |
0 |
0 |
0 |
1921/1922 |
179 |
0 |
0 |
0 |
1922/1923 |
155 |
6 |
0 |
6 |
1923/1924 |
260 |
9 |
1 |
10 |
1924/1925 |
512 |
9 |
0 |
9 |
1925/1926 |
524 |
12 |
0 |
12 |
1926/1927 |
762 |
17 |
0 |
17 |
1927/1928 |
829 |
15 |
0 |
15 |
1928/1929 |
636 |
28 |
15 |
43 |
1930 |
187 |
18 |
13 |
31 |
1931 |
183 |
7 |
18 |
25 |
1932 |
188 |
7 |
8 |
15 |
1933 |
138 |
6 |
21 |
27 |
1934 |
140 |
9 |
13 |
22 |
1935/1936 |
135 |
缺 |
缺 |
缺 |
1937 |
70 |
缺 |
缺 |
缺 |
合计 |
169 |
128 |
297 |
法大的毕业生中涵盖俄罗斯、汉、日本、朝鲜、蒙古、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鞑靼、犹太、拉脱维亚等十个民族;国籍方面,除俄、苏籍外,中国学生20名、日本学生1名、朝鲜学生1名、德国学生1名;男女比为206:91;从专业来说,169人毕业于法学科,128人毕业于经济科(商业部、东方经济部和铁路部分别占60、43、25人)。
学校初创期的繁荣可以解释为20年代哈尔滨俄侨数量的增长、生活环境的相对稳定以及中东铁路附属地经济状况的发展。后期法大的没落,和1929年东省特别区支配法大继而改变法大办学策略有一定关系,但根本原因在于日伪的统治。虽然,伪满成立初期,日本人对法大控制暂时减弱,大一学生得以招上来,学生数量略有增加。但随即又加强控制,大量俄侨师生离开哈尔滨,法大失去办学的基础,走向没落是必然的。
曾在法大听课学习的俄侨青年有:1923年毕业、后成为法大编外副教授的Н.Е.埃斯别洛夫,1926年毕业、后成为作家的Е.Н.拉钦斯卡娅,1929年毕业、后成为诗人的Н.С.列兹尼科娃,1928—1930年间在法大听课、后成为法西斯头子的К.В.罗扎耶夫斯基。
在法大的中国学生中,有一些成为日后的风云人物,如:国民党进步人士张冲,原中东铁路督办、伪满重臣李绍庚,北满铁路副局长张明哲、北满铁路理事会总务处处长杨寿镛,革命烈士王学尧,哈埠报人关鸿翼,伪满驻德外交官、有“中国辛德勒”之称的王替夫等人。另据黑龙江省文史馆馆员、前《黑龙江商学院校报》副主编何宏先生回忆,其父何维安先生曾于法政大学学习,当时的法大同学有著名翻译家金人、原北大副校长邹鲁风。
九、结语
哈尔滨的俄侨们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在一个相对隔绝的环境下,为下一代创造了难得的教育机会。法大因俄人到来兴建,亦因俄人离去而停办。办学17年,对哈尔滨乃至东北近代史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俄侨们成立法大的主要目的是为下一代提供系统的法律教育。法大作为哈尔滨俄侨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西式的教育模式对中国传统学务产生了深刻影响,对国人新式学堂的出现具有启蒙意义[8]。
二、中国学生在法大接受体现西方近代科学文化精神以及学以致用的教育,他们不管是否是法大的正式学生,不管是否取得了法大正式的毕业证,都很快成为国人知识分子中的佼佼者,很多在近代中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三、1925年以前在哈尔滨还没有能印刷带外文、注释、引用、各种字体等复杂内容的印刷经验。法大办学刊改变了这一局面。《季刊》在哈尔滨印刷出版,刺激了哈尔滨的出版技术的发展和印刷水平的提高,推动了当时哈尔滨的印刷业。
四、法大教师们在中国传播西方知识的同时,也通过学术交流介绍中国。他们兴致勃勃并确确实实的开展了学术活动,尤其在中国研究方向上。他们面向世界著书立说,这有助于中西方国家的相互了解,一定程度上充当了文化使者。
五、法大所培养的学生通晓法律知识、汉俄双语、铁路知识、东方国家常识,为中国培养了大量人才。但与此同时,很多流向了中东铁路局和伪满洲国,这在客观上为侵夺中国提供了智力支持。
注释:
(1)1929年以前,哈尔滨法政大学的负责人宜称系主任,而非校长。原因在于:一、可区别于法大扩充后由中国人担任的校长;二、法大的俄文校名为Юридический факультет в Харбине,汉语直译为哈尔滨法律系,称呼惯例上,一系的负责人为系主任,而非校长。
(2)数据摘编自《北满特别区立法政大学十五年经历》(1935)及М.А.多罗费耶娃《Юридический факультет в Харбине》。
参考文献:
[1]黄进华.中东铁路、十月革命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诞生[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3.
[2]刘金福.19世纪末叶以来俄国侨民在东北的教育活动述评[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16):192.
[3]北满特别区立法政大学十五年经历[M].1935:10.
[4]李萌.缺失的一环:在华俄国侨民文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0.
[5]Марченко Виктория Анатольевна.История создания и деятельности Русского юридического факультета в Харбине (1922-1929 гг.) [J].Исторические, философские, политические и юридические науки, культурология и искусстведение. Вопросы теории и практики, 2011(7):153.
[6]侯外庐同志治丧办公室.沉痛悼念侯外庐同志[J].史学史研究,1987(04):1.
[7]王替夫.我记忆中的法政大学[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哈尔滨文史资料·第十九辑[C].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244.
[8]石方,刘爽,高凌.哈尔滨俄侨史[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1:408.
注:本文已发表在《黑龙江史志》2014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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