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4日,国民政府与苏联政府签定《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规定“北满铁路”和“南满铁路”合并为“中国长春铁路”简称“中长铁路”,归中苏两国所有和共同经营,30年期满交还中国。
图1.1952年12月31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在中长铁路移交会上讲话
日本投降后苏联红军接管了中长铁路,从满洲里和绥芬河两个口岸迅速进行线路改道,把1435毫米轨距改成1524毫米,一直延伸到哈尔滨。据哈尔滨工务段退休老工人,现年89岁的宋连儒说;“苏联红军接管中长铁路后,工人没有工资,每月只给135斤高粱米和二斤咸盐,以后给八百块钱(当时苏联在东北搞的流通券),这样的酬劳一直延续到1947年末。”
1949年12月2日,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赴苏联,重议“中东铁路”协定。根据中苏两国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时签订了《关于中长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这个协定规定,苏联政府将于1952年之前将共同管理的“中长铁路”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给中国,在移交前中苏共同管理的现状不变,但中苏双方代表所担任的职务自协定生效后改为按期轮换制,应中国政府的请求,苏联派出了1000多名专家在中长铁路各级部门任职。帮助尽快修复铁路,培养中国铁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附图2 . 落成后的中长铁路纪念碑
全国解放以后,新中国对铁路的经营管理没有经验,从苏联请来专家,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领导,包括一些技术工人来传授他们管理铁路的经验,有的到车站任站长、副站长、任运转车间任主,还有的到工务段任领工员等。通过向苏联专家一对一的学习,中长铁路很快培养了一大批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在中苏共管的32个月里,苏联专家不仅向中国工人传授了技术,还把苏联铁路经营管理模式运用到中长铁路,在苏联专家的援助和中国铁路人的努力下,中长铁路成为当时中国铁路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最好的企业。铁道部在1954年至1955年先后组织了三批学习团到东北学习中长铁路经验。
图3 宋连儒照片
1952年12月31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和苏联驻华大使潘有新乘专机到达哈尔滨,参加中长铁路移交仪式庆祝大会,同一天中苏共同管理中长铁路纪念塔在哈尔滨铁路管理局门前剪彩揭幕。铁路移交后,在华苏籍专家和职工全部撤离中国。
自1898年“东清铁路”修建以来,第一次贯穿中国东北的铁路才真正的完全的回到中国人民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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