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讲究饮食文化,譬如三伏天吃火锅,就是饮食文化中比较极端的部分。曾经我还对成都人的吃法颇感惊奇,后来得知南方朋友对哈尔滨人三九天吃冰棍也感到诧异的时候,也就平衡了——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嘛。
由于现在冷饮行业已很发达,“冰棍”这个称呼,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就开始逐渐被人淡忘了。不过我依然怀念小时候的场景:走街串巷“卖冰棍的”生意人,一遍推着自行车一遍吆喝“香坊冰棍儿”。这个时候我就会飞一般地跑到楼下,买上几根消暑解渴。或许是那时的记忆实在太深刻,直到如今我依然习惯于将所有的冰激凌都称为“冰棍”。
哈尔滨最牛的“冰棍吃法”,就是在三九大冷天的户外,嘎嘣嘎嘣嚼冰棍——那一刻,才是真正的“冷酷到底”。我喜欢在冬天吃冰棍是有原因的:其一,购买方便。很多街道旁都有销售摊位,而且由于气温已经在零下二三十度,省去了冰柜,摊主索性直接把上货时的纸箱打开,供路人挑选。其二,价格低廉。这又要感谢气候因素了,要知道整天开着制冷设备是很大的一笔支出,所以夏天的冰棍,冰激凌自然就会相对贵一些;冬季的冰棍保存、运输、销售都很方便,所以成本的降低也就意味着售价缩水。
如果你到一个地道的老哈尔滨家庭做客,你会发现一个规律:夏天招待客人用西瓜、冬季招待客人用冰棍。所以,很多卖冰棍的摊主都是零售+批发,市场一点也不小。下次当你走在街头看到卖冰棍的摊位时,别忘了买一根尝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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