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清铁路机械总厂,即今哈尔滨车辆厂前身,旧址位于今哈市道里区上海街爱建新城内。1898年6月9日,俄国在建筑中东铁路(又称东清铁路或东省铁路)的同时,兴建了中东铁路哈尔滨临时总工厂,也称北厂。同年10月26日竣工投产。当时有员工1300余人,中国工人占80%,其余是从俄国招聘来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工厂设备简陋,仅能维修部分机车车辆。
(东清铁路机械总厂旧影)
(东清铁路机械总厂各工厂、车间旧影,最后一张图片来自哈尔滨新闻网。)
1903年秋,中东铁路当局在临时总工厂附近搭成6排“人”字形的棚子,每排6座,共36座,专供中国工人居住,就在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俱乐部周边。此后,人们就俗称这个厂为“三十六棚铁路大厂”。同年,中东铁路管理局根据圣彼得堡绘制的图纸筹建新厂,由于日俄战争,延缓了总厂厂房的建设。1907年竣工(即现厂址),厂名改为东省铁路哈尔滨总工厂,也称南厂。新厂占地面积8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共设机车、客车、货车、机械、发电、翻砂、锻冶、锤工、水箱、车轮和制材等11个分厂,厂内有两条铁路线与哈尔滨火车站相通,工厂在机械装备和生产能力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是东北地区第一个近代重工业工厂。员工增至2000余人,其中90%是中国人。设计年生产能力为检修机车90台、客车80辆、货车400辆。1916年,为组装进口“跌卡波德”机车,大批招收中国技术工人,员工增至3000余人。中国工人每天做工9—12小时,被视为“黄色苦力”。
(正在建设中的东清铁路机械总厂)
哈尔滨旧影
(解放前水灾时期的“三十六棚”)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1924年实行中苏合办中东铁路。同年10月,将厂名改为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仍是修理机、客、货车。中苏两国工人在待遇上较为平等,经济收入比其他行业工人为高,生产比较稳定。
(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机务段)
1935年,日伪当局从苏联手中收买了中东铁路。同年3月23日,日本铁道省派员接收了总工厂。当时有员工989人,其中中国员工630人,苏籍员工359人,财产总值为3251152金卢布。日伪接收后,将厂名改为北满铁路哈尔滨铁道工厂,将各分厂改称为“职工场”。从厂长到系主任,职场场长、各工头及管人员都换成日本人。将中苏合办时的8小时工作制改为10小时,取消了原来的一切福利待遇。中国工人遭受大小工头和警护队的监视和欺压。 1937年4月,将机车修理人员和设备移交给伪满铁道总局在哈尔滨成立的三棵树铁道工厂,专门修理自动车、装甲车和本厂机械设备。
1943年5月,伪满铁道总局撤销后,哈尔滨铁道工厂隶属哈尔滨铁道局管辖。在日伪统治时期,平均年生产能力为修理客车480辆,货车840辆,事故车120辆。
1945年苏联红军进驻哈尔滨时,对这个工厂实行了军管。根据中苏两国有关成立中国长春铁路的规定,将哈尔滨铁道工厂改称为中国长春铁路哈尔滨机车车辆修理工厂,隶属中长铁路管理局。1946年1—4月,国民党“接收大员”一度接管该厂。1946年4月28日,东北民主联军解放哈尔滨。5月,该厂由中共新阳区委民运工作队接管。7月,厂名改为东北铁路总局哈尔滨铁路工厂。为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支援解放战争,开展了“废铁翻身”、“献纳器材”、“死车活”等活动。1947—1948年,抢修机车279台、客车759辆,货车1961辆,修造了大量枪支、大炮、炮弹壳和马刀等军工产品。
1950年2月27日,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视察了哈铁路工厂。5月25日,根据中苏两国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协定,该厂移交中长铁路管理局,厂名改为中国长春铁路哈尔滨机车车辆修理工厂,由中苏双方各派负责人,按年度轮换担任正副厂长,实行“一长制”管理体制。1952年12月31日,中长铁路移交中国管理。从1953年1月1日起,该厂直属铁道部领导,改名为铁道部哈尔滨机车车辆修理工厂。1957年,工厂体制由“一长制”改为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1953—1957年,年平均检修货车1273辆,比中长铁路期间增加422辆。1958年,哈车辆厂根据铁道部指示,停止修理机车和客车,转向制造货车。国家投资300万元,新建和扩建了铸钢和货车车间。当年,招收新工人3437人,职工总数达到8082人。到年末,原计划新造货车800辆,实际完成505辆;工业总产值“跃进指标”5400万元,实际完成3481万元。
60年代初,在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工业企业“七十条”中,哈车辆厂认真总结了3年“大跃进”的得失利弊,压缩基建项目,大幅度下调产量比例,调整了组织机构,职工锐减到4618人。1961—1962年修造车产量分别完成538辆和611辆。同时,铁道部将该厂的生产方向规定为“先修后造,以修为主,质量第一”。1963—1965年,修车年产量有很大回升,分别完成1263辆、2000辆和2311辆。“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在同“左”倾路线斗争中,克服了各种困难和阻力,完成一批新产品的设计与试制任务,修造车产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三五”计划期间,修理货车1499辆,新造货车1308辆。“四五”计划期间,修理货车11208辆,新造货车2058辆。
1978年7月,哈车辆厂撤销“革委会”,恢复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79年,通过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有效的组织管理措施,当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突破历史最好水平。修造车4803辆,完成工业总产值4802万元,实现了安全年,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88万元,被评为“大庆式企业”。1982年,工厂进行企业整顿,调整两级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实行“指标考核”,“按量计酬”、“生产经营包保”和“专项承包”三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制度。1985年,在各生产车间实行”计划包干、超产加奖、揽活分成”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当年修造车5097辆,工业总产值第一次突破6000万元。同年,国家计委批准了该厂提出的投资9998万元,增加客车修理系统的规划,并列入”七五”期间国家铁道部重点基建项目。1986年,工厂扩建改造工程开工,当年完成基建投资1366万元,检修货车4256辆,新造货车813辆,完成工业总产值6562万元,实现利润215万元。1987年,实行厂长负责制。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完成微机网络生产管理指挥系统的第一期开发工程。1988年,扩建工程进入高潮。当年完成机辅车间、理化试验室、加油站等扩建项目。同年3月,本着”全面承包、一包三年、包死基数、基建贷款、留利补贴、减利自补”的原则,同铁道部工业总公司签订了经济承包合同。当年,修车超过计划5.66%,造车超过计划2.1%,工业总产值超过计划12.8%。1989年,车辆厂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开展不同层次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客车基建工程顺利进行和全面完成第二个年度承包任务奠定了思想基础。
(原东清铁路机械总厂锻造分厂车间旧址,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拍摄者。)
(原东清铁路机械总厂水塔旧址,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拍摄者。)
(原东清铁路机械总厂锻造分厂烟囱旧址,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拍摄者。)
1990年,车辆厂扩建改造工程取得决定性进展,敞、平车检修车间和客车总装车间交付使用,客车钢结构车间和货车抛丸室等项工程竣工。从1986年开始,经过5年的努力,哈车辆厂基本上形成了货车修理、货车制造、客车修理3大生产系统。1990年,被评为省级先进企业。2001年,适应城市规划和自身发展需要,企业实施整体搬迁,新公司自2005年投产以来,经营业绩连续三年实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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