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2月31日,中苏共管的中国长春铁路移交仪式庆祝大会在中长铁路文化馆(现哈尔滨铁路博物馆)举行,至此具有54年(1898—1952年)悲欢离合历史的原中东铁路主权,终于回到了中国人民的怀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出席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为了感谢和纪念一千三百余名苏联专家在中苏共管期间(两年零八个月)的工作成绩以及对中国人民铁路建设事业的巨大帮助,中央人民政府特授予他们以“中国长春铁路纪念章”,授章典礼于1953年1月1日下午6时,在原中长铁路文化馆举行。政务院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授章。
周总理向苏联专家授中国长春铁路纪念章
出席授章典礼的有铁道部部长滕代远、外交部副部长伍修权、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高崇民、中国铁路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李颉伯及原中国长春铁路公司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理事和监事、哈尔滨铁路局负责干部和哈尔滨地区铁路职工代表以及其他来宾约千人。
中国长春铁路纪念章
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简短致词后,即亲自向原中国长春铁路苏方局长叶洛果夫、副局长格鲁尼切夫等约二百名苏联专家授予纪念章,并一一与之握手。给其余未能出席典礼的苏联专家的纪念章,将由叶洛果夫转授。叶洛果夫领受纪念章时,代表原中国长春铁路苏联专家致谢词。原中国长春铁路第二分局财务处长波里雅科夫在领受纪念章时,也都致以简短的谢词。全体出席典礼的苏联专家受奖后,潘友新大使代表苏联政府及受章苏联专家致谢词。
中国长春铁路纪念章正面
铁道部部长滕代远和原中国长春铁路公司理事会主席余光生,先后向受章的苏联专家致贺词。授章典礼后,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并与受章的苏联专家合影纪念。
链接:中国长春铁路纪念章,直径约32毫米,纪念章中间是斯大林和毛泽东头像,上部半圆是金色齿轮图案,下部半圆是红色纽带图案,顶部是金色五角星,底部是新中国铁路徽;背面:中苏合办中国长春铁路公司纪念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赠;还有:1952(年)124(编号)。
中国长春铁路纪念章背面
(图片来自网络)
参考资料:《东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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